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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3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3-001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安〔2013〕6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3-06-21 公开日期:2013-06-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13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的具体要求作出了说明
关于做好2013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3〕7号,见附件一)、《常州市“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常教安〔2012〕1号),现就做好2013年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和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工程,把平安校园创建和提升作为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校园及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重要抓手。
  二、认真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宣传发动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市级、省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稳定管理水平,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三、已经创建成平安校园的学校要认真对照新标准,做好提升工程,准备迎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回头看。回头看采用抽查方式,一般以创建年份为顺序,先创建的先抽查。
  四、2013年拟申报创建平安校园的学校要对照考核验收细则开展自评。要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切实整改,细致规范地做好台账。自评中扣分的情况要作出说明。申报“江苏省平安校园”的学校要同时填报《“常州市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五、各辖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综治、公安部门,对申报创建平安校园的学校做好工作指导,对申报省、市两级平安校园的学校严格考核验收并评定得分。2013年9月15日—20日,各地、各校向市教育局申报复查验收,逾期不再受理。
  六、2013年10月,市教育局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对申报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复查验收。复查验收通过的,向省教育厅推荐为省级平安校园,申报考核验收认定。对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市教育局会同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组织考核验收认定,通过的授予“常州市平安校园”称号。
  附件:
  1.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做2013年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2.《2013年“常州市级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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