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我局“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的通报”(常建〔2015〕71号)限制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入我市新承接工程。
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限制市场准入后,能认真查找、分析原因,严肃处理责任人,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在承发包交易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三项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并已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日前向事发地溧阳市住建委和我局递交了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的申请报告。
我局有关部门委托溧阳市住建委对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该企业至今没有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上访、投诉事件。事发地溧阳市住建委和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解除市场准入限制的意见。
鉴于以上情况,并根据省清欠办“关于废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清办〔2013〕11号)精神,我局同意解除对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市场准入限制,特此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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