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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2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24-001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复函〔2024〕58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4-05-30 公开日期:2024-05-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的监管发挥企业人才培养主力军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2号的答复
常人社复函〔2024〕58号

乔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的监管发挥企业人才培养主力军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企业是用人主体,也是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主要载体。要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发挥好企业的主体作用至关重要。

近年来,在市产改办的统筹推进下,人社、工会、税务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将“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作为产改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产改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各类企业重点开展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技能人才评价等活动,努力实现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来推进该项工作。一是加大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聚焦政策资源,重点支持新能源领域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断强化“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拓展数字技能、绿色技能职业。二是加大企业职工学堂建设力度。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依托所属技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等现有资源创建职工学堂,采取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思想政治引领课程、职工创新方法培训、劳模工匠精神宣讲和职工技能比武、创新攻关协作、专题劳动竞赛等活动。2024年新创建50家企业职工学堂。三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大力实施“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国有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实现100%,百人以上已建会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提高企业民主管理规范化、体系化、实效化水平,推动企业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大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健全基层联系点和“双沟通双促进”工作机制,结合工会“大走访、大调研、办实事、促发展”活动,深入各类企业开展相关政策的宣传推广。加强对企业工会工作者的培训,督促企业工会积极参与职工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并依据已签订的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条款,监督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

签发人:王竹林

经办人:孙寅松

联系电话:85682019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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