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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9-001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9〕9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9-08-16 公开日期:2019-09-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9〕9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回应企业关切、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秉承“支持企业天经地义  服务企业关爱有加”,围绕投资准入、产业发展、政务服务、市场法治有效破解 “堵点”“痛点”,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质量,不断提高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推动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居前列、在全国打响营商环境建设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更省心的企业投资环境

1.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深化“3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开办”改革,全面实现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印章刻制(备案)、税务开户0.5个工作日办结。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全链通”综合服务,实现“一点接入、一次认证、全网通行”。推进“一窗式”“一表制”服务模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推广“一城通办”登记模式,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更加方便企业开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2.优化财产登记服务。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关联业务集中联动办理,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实现新购商品房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等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异议登记等当天办结。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业务办理增设人脸识别系统,发证窗口推进电子签名、启用电子签章,实现税务、教育等信息共享,取消信息查询“烦民”证明。完成“不动产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创建“融E办”品牌,实现抵押权登记“不见面”办理。推动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格式标准,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作。(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3.优化工程审批流程。高质量、高水准落实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全力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五联合一简化”升级版,全面实施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联办模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一张规划图”评估、“一套监管单”踏勘、“一张数字图”审图、“一套电子单”验收、“一套标准”区域评。应用全流程数字化审批新模式,持续深化“50个工作日获得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改革,实现一般工业项目简化办、联合审、快速批。(责任单位:市政务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商务局)

4.放宽社会资本准入限制。贯彻实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广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将试点范围先由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扩大至常州经开区、武进国家高新区,探索形成成熟模式后逐步推广,有效缩减投资项目落地时间。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外资备案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备案率达100%。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向民营资本的开放力度,向民营企业推介政府信用良好、项目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和城市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新建项目优先应用PPP模式;建立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机制,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依法依规落实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规范招投标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推行全过程电子化招标,降低交易成本,全面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有形场所向电子化平台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政务办)

5.简化企业注销手续。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

(二)营造更舒心的产业发展环境

6.提高融资服务水平。设立“首贷融”产品,为首次贷款的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增信和风险补偿。设立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成本。深化征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小额票据平台特色化建设,探索应用征信信息及数据创新“快贷通”等征信产品,实现银企信息互联互通,提升融资效率。深化金融顾问制度,实现线上金融顾问专业化、线下金融顾问网格化。实施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一企一策”提升融资帮扶精准度。提升上市公司纾困基金运作水平,解决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问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常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7.创新用地服务保障措施。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模式,鼓励建设四层及以上带电梯的高标准厂房,允许企业自建高标准厂房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对新增工业用地,推广实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的差别化供应方式;探索尝试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等制度。支持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夹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企业自有低效用地再开发,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健康养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健身休闲产业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地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市级用地预审下放至各辖区(跨区域项目除外),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内部审核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内部审核时限缩短至2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8.优化纳税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关于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各项政策,有效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对“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实行留存备查管理方式,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抵减、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大、减征契税等政策。加快网上办税和便利化办税,全面实现备案类减免税网上办理、核准类减免税网上预申请,统一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反馈流程,主要涉税业务实现“一网通办”。依托税收大数据,为纳税人提供申报数据自动带入、校验计算以及政策查询和智能提醒、“税收优惠精准导航”等服务,进一步缩短审报准备时长。持续深化落实新办企业“套餐”服务,针对企业需求量身定做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套餐”。(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9.提升用工服务质量。提升“常州人力资源招聘求职系统”服务功能,提供一体化、双实名、智能化的招聘求职服务。完善“劳动关系运行监测平台”,实现对劳动关系的智能化分析研判和预警监测。推广“常州职场诚信联盟”平台,引导规范人才的有序流动。运行职业技能培训“云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展示、需求对接、预约报名、开班管理、补贴申报等一揽子公共培训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服务“春风行动”。深化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落实职业技能补贴培训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定向委托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0.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全面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落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应用,实施全程无纸化通关,推行口岸查验单位联合登临检查制度、“提前申报”模式、“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方式,推进业务改革,简化监管证件,优化业务流程,持续压缩整体通关时间,进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50小时左右。全面推行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实现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持续完善口岸功能,推进港口码头增开外贸集装箱运输直航、内支线班轮航线,实施常州机场国际区适应性改造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AEO认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常州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11.落实降本减负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省企业降费减负各项政策,及时执行各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降费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等政策。推进落实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创业成本。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合理确定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等履约监管资金收缴比例,适当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最低可按挂牌起始价的50%缴纳竞买保证金。综合运用贴息、风险补偿、信用保证基金、政银合作产品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降低用电成本,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别电价下调10%,对选择执行实际最大需量的两部制电价用户,取消40%的下限限制,按实际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推广电e盈、电e贷等新型结算方式和电子发票,全面升级“掌上电力”APP功能,提升电费透明度和交费便利性。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加大“红顶中介”整治力度,探索建立“涉企收费举报绿色通道”制度,整治各类乱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常州供电公司)

(三)营造更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

12.精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国家、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依照法定程序,能取消的一律坚决取消,能下放的一律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推进“企业服务进园区”,以放权、赋权、远程受理等方式,实现园区“全链审批”。(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及市各有关部门)

13.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改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线上“一口”线下“一窗”集成融合,实现“全部事项网上办、简单事项自助办、一件事情套餐办、同一事项异地办、民生事项移动办”,不断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快建设完善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宏观经济6大基础数据库建设,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大数据管理局及市各有关部门)

14.改进水电气接入服务。提升办电便利,实施电力接入规划许可和掘路、占路、绿化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并联审批和限时办结,推行“先施工后缴费”模式,5个工作日内办结各类审批手续。对150米以内的电力接入工程,免办规划许可和挖路许可。将10(20)千伏客户平均接电总时长压降到50天以内,低压小微客户平均接电总时长压降至7天以内。低压开放容量提升至160千瓦,重点实施630千伏安及以下业扩供电方案、设计、施工和带电作业“一体化”查勘模式。优化用水、燃气接入,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实行并联审批、联合踏勘等,在用水接入上实现无需增设管线且具备施工条件的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最长不超过35个工作日完成装表接入(需增设DN200及以上口径市政管线的除外);在燃气接入上实现无需增设管线的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完成装表接入。积极推动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加快实现水电气接入的“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水、电、气等事项办理的便利化、快捷化,全力打造和构建水、电、气申请“一窗受理”和“一网通办”运行平台及相关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常州供电公司、政务办)

15.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应用,建立并运行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出台采购人信用管理办法,规范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积极搭建银企间资金供需桥梁,扩大参与“政采贷”签约银行数量,提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营造更安心的市场法治环境

16.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地方规章,在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方面探索突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工作机制,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加快推进中国(常州?机器人及智能硬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中级人民法院)

17.完善涉企司法保护。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通过推行网上预约立案、强调审限管理等方式,进一步缩短立案时间、加快繁案审理节奏。健全超长期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对超长期案件实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定期清理;依法保护股东对公司的终极控制权,实现股东投资利益。妥善审理股东权利纠纷类案件,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规范化解各类商业纠纷,细化案件分类、分流标准以及调解速裁程序,重诉前调解,实现案件审理“减负”。探索建立并完善网络场景下的司法规则和相关程序,建立在线庭审模式,完善网络送达通道,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全面落实公开审理制度,以审判方式改革保证审判质量,提高解决纠纷的质量。构建安全有序治安秩序,完善派出所“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组建合成安防专家组,设置互联网服务专栏及服务发展微平台,建立涉企犯罪联合打防机制,健全联合打防、快侦快办、追赃挽损等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一体化、全方位、全天候治安服务。(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

18.健全破产制度建设。加快设立破产审判庭,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压缩破产审判周期,创新破产审判简易审理程序,探索合并清理模式、规范破产财产处置,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风险防控等问题,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帮助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于资不抵债、丧失自我修复和发展能力的“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加强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自治功能,创新破产运作模式。(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各有关部门)

19.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加快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信息运用机制,利用大数据为企业信用“画像”,在政府资金支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全面实施信用审查。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并扩大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立法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司法局及市各有关部门)

20.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建立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监管容错机制,优化新兴行业发展环境。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运用市监管抽查平台实现“双随机”检查事项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控制涉企各类检查活动,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推进“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具备条件的同一市场主体,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多部门、多项目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检查结果接受市场主体监督。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预防和纠正各类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问题。加快建设全市“监管数据中心”,联通汇聚监管数据,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共享”。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形成全过程监管执法体系,推进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开展县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执法力量的统筹集成,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整合组建5-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构建地方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及时纠正执法不当行为,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诚信联合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政务办、大数据管理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及市各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和推进落实机制,健全市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梳理和分析我市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因地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各辖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切实承担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

二是推动落地见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对照任务分工(见附件)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研究、回应并解决市场主体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政策文件,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督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对照江苏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营商环境督查考评,对发现的问题以及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在第三方评价中取得较好位次,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开辟宣传专栏、举办政策宣讲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进展动态和实际成效。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梳理汇集和宣传,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附件:常州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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