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市级政府储备粮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地方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们会同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对2005年出台的《常州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建〔2005〕30号)进行了修订,拟定了《常州市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常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请在2022年4月22日前反馈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
联系人:蒋姝,联系电话:85683278。
邮箱:cfglscb@163.com
附件:《常州市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附件:《常州市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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