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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飞龙西路西延一期工程(玉龙路~新林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17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10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09-06 公开日期:2016-09-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飞龙西路西延一期工程(玉龙路~新林路)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飞龙西路西延一期工程(玉龙路~新林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6〕108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飞龙西路西延一期工程(玉龙路~新林路)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建〔2016〕1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飞龙西路西延一期工程(玉龙路~新林路)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钟楼区,龙城大道南侧、城际铁路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及相应配套工程。

    1、道路工程。飞龙西路西延一期工程西起新林路,东至玉龙路,全长2057米;临时道路西起春江路,东至新林路,全长365米。本期道路工程仅实施南半幅,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1.5米;北半幅种植临时绿化45000平方米。

    2、桥梁工程。在工程跨越前进河处和凤凰河处,分别新建单跨20米和三跨(3×13米)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板梁桥1座,桥梁工程按规划断面实施。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32835万元。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环评、节能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充分做好与环境整治等相关工程的衔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项目建议书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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