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
近日,省水利厅下发了《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村级水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村级水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各地要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践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现场交流、技术考察等形式开展培训,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
二、及时上报培训相关情况。各地要及时组织村级水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十日内将培训有关情况书面报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每年12月20日前要将培训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和下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报市水利局农村水利处。
村级水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市水利局对辖市、区水利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
附件:《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村级水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常州市水利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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