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3-0006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3〕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3-04-12 公开日期:2013-04-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1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的考核年级及学科、考核时间、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及评价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做好201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
常教基〔2013〕5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初中学校:
  实验是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重要内容。为深入开展实验教学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将2013年我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级及学科
  九年级:物理、化学学科。
  八年级:生物学科。
  二、考核时间
  2013年5月17日下午1:30。
  三、考核办法
  九年级学生从物理、化学学科分别规定的2个项目中各抽取1个实验进行考核。
  八年级学生从生物学科所规定的2个项目中抽取一个实验进行考核。
  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各辖市、区学校将本校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于2013年5月2日前上报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将所属学校实验操作考核时间进行汇总,并于2013年5月6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局属各初中学校实验操作考核方案于2013年5月6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四、考核内容及评价
  见附件1。
  五、考核结果
  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由主考教师根据考核标准当场评定成绩。考核不合格者由各校另行组织补考,补考的考核内容和要求不变。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实验考核结果应与学生学期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挂钩。
  2.各校要根据各科课程标准认真组织实验教学,开齐开足规定实验,按照教学进度组织教学,不得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加班加点,不得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和安排每所初中学校实验操作考核的督考人员,每所学校至少安排1人,并确定1人作为本地区理科实验操作考核的具体联络人,同时从基教、装勤和教研部门推荐2人作为全市实验操作考核的检查巡视人员。局属初中各推荐1人,参加局属初中学校的实验督考工作。以上人员名单均需填写回执,回执须在2013年5月6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见附件2)。
  4.在实验操作考核全部结束后,学校保存好原始材料,并将考核结果统一存盘以备查。各地、各校应认真进行总结。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学校须在2013年5月31日前填写工作总结表(见附件3、4)并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教学,促进学校实验装备的建设和充分使用。常州市教育局将对辖市、区实验操作考核进行巡视和抽查。
  上述材料均只需上报电子稿。联系人:陆余平,联系电话:85681351,85681352;工作邮箱: 7489951 @qq.com。
  附件:
  (1)201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内容及评价。  
  (2)201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各初中学校督考人员及推荐人员名单(回执)。
  (3)201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辖市、区工作总结表。  
  (4)201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学校工作总结表。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