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消防规划2014年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常州市消防规划2014年实施计划
为全面推进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常州市城市消防规划(2004-2020)》、《常州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常州市消防规划2014年实施计划如下:
一、小城镇消防规划专篇制(修)订
开展新一轮小城镇消防规划制(修)订工作,完成金坛市薛埠镇、溧阳市南渡镇、武进区横山桥镇和洛阳镇、新北区孟河镇消防专项规划(或专篇)编制任务。
二、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
完成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年底前投入使用。
三、消防装备建设
(一)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5辆,轻型水罐消防车1辆,报废常规水罐泡沫消防车8辆。
(二)对特勤站和一、二级消防站常规器材(包括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进行更新和补充。
(三)特勤中队、辖市独立作战中队至少配备1辆载有新型高效水系灭火剂的主战泡沫车。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一)完成金坛市直溪镇、溧阳市戴埠镇、武进区高新区、新北区春江镇等4个二级以上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
(二)完成新北区罗溪镇消防站规划选址工作。
(三)推进溧阳市南渡、上兴,新北区孟河三支新建政府专职队投入执勤。
(四)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按要求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发展任务,将政府专职消防队运行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将人员征召和队站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五、消防通信建设
(一)完成消防指挥车“静中通”入网。
(二)市公安消防支队配备移动指挥终端,公安现役中队配备首车图传终端,各政府专职队配发POC手机。
(三)升级执勤车辆定位、导航设备并实现与消防地理信息系统对接。
(四)完善“三台合一”系统对接机制,确保灭火救援指挥系统正常运行。
六、消防水源建设
(一)制定出台《常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明确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的责任和经费保障。
(二)完成581只市政消火栓建设缺口,对现有市政消火栓全面进行维护保养,完好率不低于97%。
七、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
加快推进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年内火灾高危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全部联网接入,接入总量不低于现有消防控制室总量的40%。
八、基层消防工作
开展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年内所有乡镇、街道完成网格化建设任务,全部建立消防工作办公室并实体化运行。
九、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
(一)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社区、农村、学校、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二)继续深化“智慧消防”建设,拓展宣传工作深度和广度。
(三)各辖市、区依托社会资源至少建设1个消防安全教育场馆,60%以上的辖市、区配备消防宣传车,中小学、幼儿园和居(村)委会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四)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
(五)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完成1100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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