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88/2022-00187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
文件编号:常教德〔2022〕11号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22-06-23 |
公开日期:2022-06-23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印发《常州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指导意见》
|
|
关于印发《常州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
常教德〔2022〕11号 |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形成普遍重视劳动实践教育、学生参与劳动实践常态化的浓厚氛围,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育人为本。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劳动的独特育人功能,注重引导学生在劳动实践活动中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重在实践。以课程与活动为载体,通过组织适合中小学生的劳动实践项目和内容,让学生亲自参与劳动实践过程,掌握劳动技能,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培养劳动情感,养成劳动习惯。
(三)尊重规律。根据学生学段特征、年龄特点、性别差异和体能状况等特点,为学生提供适合的劳动实践项目和内容,合理安排劳动实践的时间和强度,注重知行合一、手脑并用,强化实践体验,提升育人实效。
(四)多元开放。统筹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资源,拓宽劳动实践活动平台,形成协同育人格局;丰富劳动实践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为学生提供多元、可选择的劳动实践活动,不断满足学生多样化的成长和发展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系统研发劳动实践活动课程
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参考学校劳动、家庭劳动建议清单,开发校内外劳动实践活动内容。根据需要编写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突出劳动实践活动的关键要素,衔接好学期之间、学年之间、学段之间的活动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劳动实践活动主题序列。小学低中年级以家庭和校园日常生活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
(二)统筹规划校内外劳动实践活动
学校要结合地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与劳动实践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广泛开展以劳动实践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劳模报告会、工匠进校园等活动,逐步形成“人人有岗位、个个爱劳动”的学校劳动教育生态。根据我市学生劳动实践基地“一体四翼”整体布局,结合基地特点组织开展校外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动手实践、出力流汗。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日常家庭劳动,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主动做的劳动习惯。
(三)持续拓展劳动实践活动方式
将劳动实践活动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与技术、通用技术等相关课程体系。将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作为劳动实践活动的重要方式。将项目学习、研学旅行和志愿服务作为劳动实践教育的重要途径。鼓励学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丰富和拓展劳动实践活动方式,如为学生创设各类劳动实践岗位,绘制劳动实践岗位图谱,开展劳动技能和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
(四)充分保证劳动实践活动时间
学校要保障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时间,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活动时间。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可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课内外时间。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开展劳动实践活动的次数小学阶段不少于12次,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别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
(五)严格规范劳动实践活动流程
加强对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组织的规范管理,做到组织程序规范,过程管理完善。活动前做好准备、活动中做好记录、活动后做好反思。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强化对劳动过程每个岗位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防患于未然。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制定劳动实践活动公约,引导学生安全、有序进行劳动实践。
(六)建立健全劳动实践活动评价制度
建立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内容包括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劳动过程、劳动成果等方面,重点考察学生爱劳动、能劳动、会劳动、善劳动的实际表现。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劳动实践活动过程管理,依托“享去·常州”劳动教育电子化评价平台,实现主管部门—学校—基地—家庭多方对接。健全学生参与劳动情况的写实记录,将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切实提升实践活动育人效果。
(七)协同共建劳动实践活动资源
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明确政府、学校、基地劳动教育的任务要求,探索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基地为支持,共同推进劳动实践活动开展的新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参与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加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所需的学习资源、活动方案、活动材料等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整合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形成推进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合力。
(八)密切融合家庭劳动实践活动
加强家校合作,发挥好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自觉参与、亲自动手,让孩子从小养成爱劳动的习惯。引导家长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让孩子体会劳动光荣、尊重劳动者。确保中小学生每周家庭劳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至少承担一项家务劳动。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要加强调研,了解学校、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需求,搭建多样化交流平台。通过专业引领、合作研究、区域联动等,及时分析、解决劳动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学校、基地、家庭设计并开展安全、多样、有序的劳动实践活动,提高劳动实践活动实施的整体水平。
(二)提升师资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样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实践活动师资队伍。明确劳动实践活动教师考核办法和要求,将教师指导学生劳动实践的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切实保障参与劳动实践教师的合法权益。把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提高教师资源运用、项目策划和活动实施的综合素养。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确保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所需经费,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经费管理要求,使经费支出方向贴合实际、使用程序依法依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四)强化安全保障。学校、基地、家庭要高度重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的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设立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及时排除劳动实践活动中的各种隐患。建立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教师要增强安全意识,对学生开展及时必要的安全教育,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附件:
1.学校劳动建议清单
2.家庭劳动建议清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