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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4-001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4〕106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4-05-08 公开日期:2014-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4〕106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8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和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决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实施促进就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2014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90000人,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000人,即时消除城乡零就业家庭,组织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0000个以上,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0000人,扶持创业5500人,带动就业30000人。

    二、行动内容

    为实现以上目标,重点实施供需对接、创业带动、培训促进、就业援助和政策保障等“五大工程”:

    1、供需对接工程。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大篷车下乡招聘、赴外地引才和劳务合作等多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积极拓展岗位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努力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

    2、创业带动工程。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载体建设、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全面提升各类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深入推进“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大学生创业载体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和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激发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

    3、培训促进工程。开展城乡劳动者培训需求调查,贴近市场实际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加快搭建全市统一的培训信息网络发布专栏,及时发布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围绕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实施就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进街道(镇)、社区”服务月活动,组织城乡劳动者就地就近参加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就业能力。

    4、就业援助工程。依托街道(镇)、社区(村)平台大力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为有就业意愿、有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即时消除城乡零就业家庭。重点针对有就业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实施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创业服务等系列帮扶活动,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率和就业服务率(有就业需求的)均达100%。

    5、政策保障工程。在落实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就业政策和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和优化完善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编印《常州市2010年-2013年就业政策汇编》,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新政”、“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等在内的政策落实工作。制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和“技能培训管理办法”,适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享受人群范围。

    三、行动安排

    为推动“五大工程”落到实处,决定重点开展八项活动:

    1、就业供需对接直通车服务活动。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综合性的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全年组织各类招聘会400场以上,提供就业岗位40万个以上,满足各类企业的用工需求。进一步细分招聘市场,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平均每月至少举办2场以电子、机械、化工、外贸、服装、营销等为主题的专场招聘会。创新招聘形式,举办驻常本科院校和科教城高职院校等主题招聘活动。搭建校企对接平台,5月份,举办“百校百企”技能人才对接活动暨长三角大型校企人才合作洽谈会。着力推进招聘服务前移,举办大篷车招聘下乡活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

    (责任部门:就管中心 人才中心 人力资源市场)

    2、201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帮扶活动。3月份起,主动与市招办和省厅对接,初步掌握我市2014届高校毕业生信息情况。7月份起,依托基层平台,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到“一表一册”。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上半年出台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全年完成1500名毕业生就业见习。举办4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深入高校举办4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暨HR经理进校园”活动。8-12月份,组织有创业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践,对参加培训后领取营业执照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及时兑现创业扶持资金。

    (责任部门:就管中心 人才中心)

    3、“名校优才引进计划”专项活动。以东北、西北、河北、西南、华中、江浙沪等地区985、211为代表的80余所高校为重点,实施校园引才计划,组织10场常州“名校优才引进计划”校园宣讲暨专场招聘会和8场周边地区高校毕业生常州专场招聘会,通过政策宣讲、企业介绍等多种方式在校园进行引才推介。加强与外地人才服务机构的合作。5月份,拟与江苏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2014年常州市博士后设站单位与高校流动站合作签约暨博士后招录对接会”。5月份,举办研究生社会实践对接会,组织30家以上有接受研究生社会实践需求的单位与在常高校和市外高校研究生现场对接和签约,全年组织50名以上研究生到常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赴外举办常州专场招聘会和宣讲会,引进优秀人才。与辖市区商定10条赴外地招聘线路,并以辖市区为牵头单位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

    (责任部门:人才中心 人才开发处)

    4、“龙城金秋·高层次人才洽谈会”活动。9月份,举办“龙城金秋•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组织研究生社会实践、校企对接和名校学子看龙城系列活动。组织80名以上名校学子参观载体平台,与辖市、区互动对接,建立人才引进和产学研合作基地;组织有高层次人才需求的250家以上企业参会,提供3000个以上岗位,其中高层次岗位不少于2000个;邀请名校2000名以上硕博研究生参会。举办“名校学子看龙城”活动,7月初、9月底分别举办两个批次的活动。

    (责任部门:人才中心)

    5、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活动。5-6月,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月”活动。6月底前我市建立“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3-5家。加强大学生创业载体建设,10月份完成新建市级大学生创业园3-5家。探索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深入实施SIYB创业培训项目,积极引导和扶持江苏理工学院“大学生就业力训练营”就业指导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责任部门:就管中心 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6、就业技能提升培训活动。搭建以政府引导、学校(培训机构)主体、企业参与的多方联动机制,推动培训与就业的对接。3月底前建立统一的就业技能培训信息发布专栏,方便公众查询。6月底前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年内认定一批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资助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2000人,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00人,按每人资助1000元,补贴院校或培训机构。承办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参加全省家庭服务业技能大赛。

    (责任部门:就管中心 职建处 农民工工作处)

    7、再就业援助月服务活动。5月份,集中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依托社区(村)协理员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需求调查,及时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帮扶,并通过政策咨询、招聘会、技能培训等多项措施,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月份,集中开展“提升技能助您就业”为主题的就业技能培训“进街道(镇)、社区”服务月活动,组织辖区内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就近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责任部门:就管中心)

    8、充分就业乡镇、社区、村建设活动。开展“优秀人社协理员”的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继续开展省充分转移就业乡镇(村)、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建设活动,加强对申报乡镇、社区、村的指导和督查,确保通过省厅的评估检查。全年举办两次基层平台协理员资格培训,确保协理员持证率90%以上。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责任部门:就业促进处 就管中心)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行动和有关工作。就管中心牵头承担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有关责任单位、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工作例会、进度通报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制度,有力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活动宣传,推动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3、强化督查考核。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及时严格的跟踪督查,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工作推进会,将工作完成情况与承担任务的局属单位、处室的年度综合考评挂钩,对促进就业的有关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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