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常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常办发〔2013〕37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评估认定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单位的通知》(常人社发〔2015〕203号)要求,经单位申报、辖市区人社局考核推荐、现场考察、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万兴特种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新誉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评为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示范单位。
希望各示范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制度,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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