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办发〔2019〕18号),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地方铁路建设办公室牌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航道、港口等行业规划。指导编制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街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承担全市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的行业管理。承担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协调管理等职责。负责港口岸线、陆域、水域交通运输的统一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协调铁路、民航运输,指导城乡客运、轨道交通运营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除长江以外的本市其他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国省道、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负责民用机场地方管理工作。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系统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应用及推广。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的运输和紧急运输。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行业管理,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受新北、天宁、钟楼区政府委托,行使区域范围内县、乡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工作和村道的路政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负责人:薛 晔
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办公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A-3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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