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1-003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治欠办〔2021〕8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1-11-04 公开日期:2021-11-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常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通知要求,决定从2021年11月2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行动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对教育培训机构欠薪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机构)欠薪欠保同时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省、市欠薪维权二维码等各类渠道接收的欠薪举报投诉核实处置和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检查工资专用账户进账金额和时间是否符合《条例》及本市规定,以工资专用账户余款与打入款的占比等督促总包足额发放工资。三是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由建设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四是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恶意欠薪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力度,依法严惩欠薪等违法行为。五是排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拖欠工资、用工和参保登记等情况。六是全面排查教育培训机构欠薪行为,快查快处。

三、行动措施

(一)重点摸排,稳妥化解欠薪隐患。各地区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结合本地区欠薪形势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行业企业。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对欠薪金额500万元以上或涉及人数100人以上,以及存在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的企业,列入省、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制定清欠方案、限时解决、提前稳控。

(二)快立快处,提升案件处置效能。各地区要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省、市欠薪维权二维码等各类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欠薪信访、舆情等联动处理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确保欠薪案件快立快处。对欠薪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基层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加强提级办理。对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充分发挥根治欠薪专班专责作用,实行挂牌办理,一查到底。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各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欠薪案件能够及时接收、有效处置。

(三)强化惩戒,保持治欠高压态势。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恶意欠薪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力度,依法严惩欠薪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行政,维护职工参保权益。各地区在检查上报人力资源服机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用工行为时,正确区分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模式。全日制用工的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处理。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职责,防止以缺工、普遍现象等理由轻罚或者不罚。对教培机构存在欠薪行为的,认真摸清底数,依法依规处理。

四、具体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1月2日至11月20日)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条例》以及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自觉性和增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能力。要组织动员用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违反《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要通过大数据比对,选取本辖市、区内群众反映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的企业重点整治,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1年11月21日至2022年春节前)

各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收到的相关举报投诉,要依法立案处理。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情况(含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和处置情况,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三)情况报送和总结

1.行动进展情况专报。2021年11月25日、12月24日前分别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式见附件2),总结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同时报送书面总结材料。12月24日前采用一企一表的形式,报送前期各辖市区上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检查情况复印件(表式见附件1-1)。

2.重点企业和重大事件报告。2021年11月25日、12月24日前分别报送本地区省、市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式见附件3)和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表式见附件4),没有符合列入省、市重点监控范围的企业或未发生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实行“零报告”。

3.总体情况周报和日报。2022年1月5日、12日前分别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省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和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表;2022年1月17日起实行日报制度,每日上午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省、市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和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表,直至2022年春节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抓实抓细。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化督促,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确保两节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强化部门联动。要强化大局意识、系统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针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堵路、堵门等非理性缠访闹访的,要依法依规处置。对于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虚构工资单等行为要按照《条例》严肃查处。各地人社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为农民工提供高效的维权服务。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督办相关领域欠薪违法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接受和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侦办,保持对欠薪相关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结合实际,指导基层采取超常规举措,定期集中接访,领导包片包案,确保重点地区欠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案件得到妥善处置。要密切跟进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四)强化风险防范。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事前预防、系统治理、定向化解、精准治欠。相关工作机构要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应对因欠薪导致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测调度,对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要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及时回应关切,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并在24小时内上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联系电话:(0519)86619597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记录

         2.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

         3.省、市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

         4.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表

常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