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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4-0016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教人〔2024〕1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4-06-18 公开日期:2024-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教人〔2024〕12号
直属各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考核档次及比例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各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2024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档次人员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25%。优秀档次人员指标,应适当向单位主体岗位倾斜。管理岗位优秀档次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2024年年内获得符合提高优秀档次比例荣誉的单位,若学年度考核时未提高优秀档次比例,在年度考核时按比例增核优秀档次名额。
  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如不在派出单位考核则不列入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人员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也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档次名额。
  三、考核时间安排
  1.6月30日前,各学校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填报《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名额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处核准后组织实施。核准的学年优秀档次名额,作为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主要依据,具体名额以年底发文核定为准。
  2.6月30日—9月10日,各学校组织学年度考核工作(学年度考核结果9月20日前反馈给被考核者)。学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工作将在年底发文部署。
  四、考核要求
  (一)明确考核导向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根据签订的聘用合同,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绩效。(具体要求见附件2、附件3,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调整考核内容及标准)
  (二)规范考核程序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考核委员会(小组),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核方案,系统谋划,精心组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考核工作。要强化规范性,确保考核程序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有序;要强化操作性,重视教职工的自评和互评,积极鼓励教师、职工、管理者、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年度考核活动;要注重科学性,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多层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三)严肃考核纪律
  考核工作不得搞迁就照顾,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不得突破考核优秀比例人数限额评优,不得借考核工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不得瞒报漏报考核结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有关具体问题
  (一)2023—2024学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2024年度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
  (二)2024年度考核、记功、嘉奖事宜将按照2024年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另行发文部署。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学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挂职、轮岗、交流、借调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年度(学年度)考核,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五)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学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因工伤按规定休假超过考核年度(学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年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学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学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学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附件:
  1.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名额审核表
  2.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3.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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