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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2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4-001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复〔2024〕第10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4-06-05 公开日期:2024-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你们提出的《关于全市层面出台政策法规支持总部经济区建设的议案(转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2号的答复
常发改复〔2024〕第103号

孙洋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市层面出台政策法规支持总部经济区建设的议案(转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部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总部经济发展,通过吸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以及鼓励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以及跨地区经营,不断培育壮大总部企业集群。经过多年发展,我市总部经济实现了稳步开局、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做出了重要贡献。到2023年底,我市共有29家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数量位居全省第四。涉及“两湖”创新区的武进区、金坛区和钟楼区共有12家省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占全市总数的41.4%。常州市总部企业方面,全市共认定总部企业38家,包含17家内资总部企业和21家外资总部企业,涉及“两湖”创新区的武进区、金坛区和钟楼区共有21家,占全市总数的55.2%。

二、推动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

(一)加强政策支持。为引导总部经济快速发展,我市不断优化总部经济支持政策并加强资金奖励。2020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总部企业的认定、奖励、管理等标准,对新认定的市级综合型总部企业、功能型总部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当前,我市站在万亿之城的新起点上,为加快总部经济提档升级,放大总部经济的功能作用,促使总部经济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根部经济,2024年4月,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了《常州市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简称《总部政策》),政策围绕引导总部企业做优做强、支持总部企业引育人才、加强总部企业配套服务三方面提出十条支持举措。2024年度常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完成,有关认定通知近期将下发。

(二)加强规划引领。在加强对总部企业的支持基础上,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市级有关部门根据“532”战略及“两湖”创新区总体建设要求,围绕总部经济区近期建设需求及中远期发展愿景,编制了一系列规划研究支持总部经济区建设。其中《常州“两湖”创新区总部经济区城市设计及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两湖”创新区总体城市设计》的基础框架下,围绕总部经济区空间形态、用地布局、实施时序等进行了优化细化,并从公共空间、绿地景观、道路交通、地下空间、配套设施等子项深化分析研究。这些规划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两湖”创新区总部经济区聚能成势。

(三)推动总部集聚。积极推动向“两湖”创新区导入总部资源,加快招引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本土企业总部、央企区域总部和金融机构总部。结合我市发展需求、产业导向和资源优势,精心组织上海活动、928科技经贸洽谈会、深圳活动等境内外招商活动,做好相关招引工作。推动“两湖”创新区中央商务区把吸引总部企业作为招商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产业链、产业集群画好招引“路线图”,完善“项目库”,建好“引资圈”,大力引进产业链上下游总部企业,强链补链聚链成群。

(四)完善配套支持。一是创优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各项法定税收优惠,降低总部企业税费负担和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升级实施意见》,推动降门槛、降成本、减跑动,让更多总部企业敢干、敢闯、敢投。二是加强人才支持,紧贴总部人才个性化需求,切实为人才提供子女就学、健康体检、通行便利等高品质服务。持续巩固提升常州人才公寓“金字招牌”,在“两湖创新区”等总部经济核心区,重点打造一批高品质星级人才公寓,最大程度发挥人才公寓留才、兴才功效。三是加强超前谋划,研究出台《常州“两湖”创新区核心区规划建设导则》,为后期总部经济区用地出让及建设提供法定依据。针对总部经济区近期建设需求,围绕各要素提出了细化的整体规划建设引导要求,并对范围内近期拟建工程项目提出适宜的引导建议,保障总部经济区根据上位规划要求高品质建设落地。

 

签 发 人:吴尽

经 办 人:冯飞

联系电话:8568108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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