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市人社系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5-002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5)240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5-10-19 公开日期:2015-10-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市人社系统有关工作安排
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市人社系统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5)240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29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常州市市本级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明确市人社系统内各单位工作职责,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为统筹协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开展,决定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具体名单为:

    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江天

    成 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养老保险处

    处长 陈晓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 李 庆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彭伟中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 唐庆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秦 伟

    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 吴麒铭

    联络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主任科员

    汤莉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主任科员

    虞敏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黄 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助理 王 迪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副科长 曹金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科长 解 宜

    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乔万迎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保中心,协调人为黄峥、王 迪。

    二、明确部门职责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协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安排相关工作经费。

    (二)市社保中心: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明确我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业务需求,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做好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等工作。

    (三)市就管中心:负责提供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等信息。

    (四)市人社信息中心:负责我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应用,会同市社保中心与各有关部门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支撑。

    (五)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按职责纠正和查处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积极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二)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行文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