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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市技工院校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2-0008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办[2022]18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2-05-10 公开日期:2022-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江苏省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苏委教工秘〔2021〕6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21〕114号)、《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苏消委办〔2022〕14号)、《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常人社发〔2022〕59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关于开展全市技工院校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
常人社办[2022]18号

各辖市区人社局、常州经开区社保局,各技工院校:

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江苏省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苏委教工秘〔2021〕6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21〕114号)、《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苏消委办〔2022〕14号)、《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常人社发〔2022〕59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迅速组织开展技工院校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紧急通知》(苏人社函〔2022〕1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我市技工院校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长负责制,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各技工院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人社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等要求,统筹好教学、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维护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各技工院校要切实担负起校园安全特别是既有建筑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使用既有房屋,不擅自进行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违规装饰装修等可能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要聚焦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在狠抓问题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上下功夫,确保责任落实到边到底,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问题导向,坚持隐患排查应查尽查。各技工院校要在前期技工院校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力量对自建房等校园所有既有建筑建筑安全进行再次排查整治,做到早发现快处置,重点检查:一是改变建筑用途的自建房,如学生和教职工宿舍、实习实训场所、集中医学观察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是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三是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和私搭乱建的简易房;四是2021年专项整治中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等。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要根据分析等级、建设性质等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抓紧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对评估或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要认真制定“一案一策”治理方案,实行动态销号。对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建筑,要实施挂牌督办,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采取加固或拆除等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培训,坚持平安校园建设常态化。各技工院校要结合既有建筑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建筑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保安全、护平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定力,强化责任人合理使用、日常维护、规范改造、及时除险和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的情绪和心存侥幸心理。充分利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和校园广播、微信、短信、短视频等传播手段,有效开展既有建筑使用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多措并举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提升本校安全水平,推动形成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平安校园建设的良好局面。

5月10日起,市人社局安全生产技工院校安全专项组将会同第三方专业公司专家,对各技工院校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安全等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整治。请各校在前期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及时填报附件1:《常州市技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表》,迎检时备查。

各辖市区人社部门要参照以上要求,近期联合相关部门对属地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一次既有建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安全检查报告请于5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职建处。

附件:常州市技校建筑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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