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市“书法教育百千万”工程(2.0版)建设,决定开展常州市第三批“墨香校园”遴选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已被评为常州市“墨香校园”的学校不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学校按照《常州市“墨香校园”评估标准》(附件1)三级指标内容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并填写《常州市第三批“墨香校园”申报表》(附件2)。辖市(区)学校报送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直接报送。
三、遴选办法
各辖市(区)教育局组织区级遴选,常州市第一至八批书法特色(示范)学校可优先推荐,辖市(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估组进行复评,对复评通过学校给予授牌。
四、其他事项
各辖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属地学校积极申报,对照标准认真组织遴选,7月15日前将推荐学校材料汇总统一报常州市书法教育办公室(常州市钟楼区健身路26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4号楼324室)。联系人:张亚明;联系电话:86630653。局属学校直接报送。
附件:
1.常州市“墨香校园”评估标准
2.常州市第三批“墨香校园”申报表
3.常州市第三批“墨香校园”辖市(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