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常州大剧院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文广旅〔2024〕7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满足高负荷演出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大剧院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大剧院(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2号),主要对常州大剧院内外部损坏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并且对部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屋面维修、室内墙面翻新、室外道路修复、公共部位修复(含门窗、柱玻璃、灯、走道)、消防设施修复(含消防智慧平台建设、消防设施改造)、栅顶格栅安全防护改造、舞台视频监督设备改造、大剧场字幕屏改造、灯光控台更换等配套设施维修。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51万元,其中:工程费406万元,其他费用32万元,预备费13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的相关文件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402-320400-04-01-57315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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