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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大运河常州城区段(中心城区环城高架)楼宇照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0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0〕5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04-20 公开日期:2020-04-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实施中国大运河常州城区段(中心城区环城高架)楼宇照明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大运河常州城区段(中心城区环城高架)楼宇照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提请审批<中国大运河常州城区段(中心城区环城高架)楼宇照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住建〔2020〕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扎实推进高架沿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实施中国大运河常州城区段(中心城区环城高架)楼宇照明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以地标及公建特色照明为中心,居住建筑天际线照明为背景,对龙江路高架、龙城大道高架、青洋路高架两侧楼宇进行照明提升。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6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00万元,其他费用544万元,基本预备费48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4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批复的相关文件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工程尽早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020-320400-50-01-31924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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