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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0年度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33/2021-000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商商贸[2021]91号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21-03-12 公开日期:2021-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2020年度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核查工作将利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http://ecomp.mofcom.gov.cn/)实行网上年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了营

业执照并已取得商务部门核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重点对拍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核查。对核查不合格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不具备拍卖经营资格条件的企业,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核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1年3月2日—4月12日)。各拍卖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内部自查,认真填报《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中的基本情况信息和年报信息,打印后加盖公司章,按要求提交市商务局。

(二)初审核查阶段(2021年4月12日—5月10日)。市商务局按照《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拍卖企业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报送的基本信息、经营情况年度报表等网上信息进行汇总和审查。提醒、督促企业报送信息,无业务的企业零申报。初审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省商务厅。

(三)审核发证阶段(2020年5月10日—6月20日)。省商务厅根据各市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合格企业在《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加盖年度核查合格章,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提出限期整改。本年度核查结果将通过省商务厅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抄送有关部门。

四、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中打印《拍卖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和《2020年度拍卖企业经营情况统计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一份)

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各拍卖企业于4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报市商务局商贸流通处。

五、系统填报方法

1.拍卖企业登录--进入应用--许可管理--企业设立管理--企业基本情况--打印。

2.拍卖企业登录--进入应用--年度监督核查--企业年报管理--2020年年报--打印。

登录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QQ3142971568(添加请备注公司名称)

联系人:胡娜,管俊烽;电话:85681259。

 

 

 


常州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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