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议案(转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主要举措
1. 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情况
自2020年起,市委、市政府就成立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专题推进营商环境建设;2022年,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58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的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发改牵头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打造“常享办”营商环境品牌,出台全省首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连续4年发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狠抓落实713项优化任务,对照国内先进地区和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在合规范围内开展了营商环境建设的大量改革创新,形成了多项全国、全省首创推广的经验做法,营商环境优化效能大幅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2018年相比,我市GDP增长了43%,经营主体数量增长了57%,全国单项冠军数量从3个增加到20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增长了42倍,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2. 政企沟通和为企服务情况
设立“常州企业家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通报全市经济发展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连续4年开展向全市民营企业家“送服务、解难题、办实事”行动和“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市、区、镇(街道)三级领导累计走访企业超1.3万家,建立健全企业家意见建议受理办理工作机制,累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方面的困难和问题4300余条。发放“常商服务卡”2000余张,为持卡企业家提供从工作到生活的各项便利服务。
3. 减轻企业负担和规范监管情况
细化落实《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2023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4亿元,落实阶段性税费政策优惠超200亿元。聚力稳岗保就业,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超12万企业减负超11亿元,为105家特困企业缓交失业保险费114亿元;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超7万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超3亿元;下调医保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超12亿元。大力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保障中小企业权益。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柔性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已升级至3.0版,明确免罚事项345项。
4. 创新探索和成果巩固情况
扩大“常享办”营商环境品牌优势,推进“常来常往 州到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连续5年把“持续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列入市委深改委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全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许多优秀经验做法都是全国、全省首创,例如我市打造的企业服务总入口“政企通”平台,集成全市各类涉企业政策934条、政策事项657项,打造“非申即享”、“直达快享”新模式,实现政策一站汇聚、事项主动推送、奖补自动匹配、申报一屏看懂、兑付一网通行;再如我市推出的“常系列”“信易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类型金融产品,已累计为企业解决资金需求超3000亿元,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发改委发文推广;又如我市连续8年实施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全方位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素质,已累计培训人员超4.6万人次,获得企业家的好评。除此还有许多卓有成效的优化举措,我市正在进行提炼和总结,吸收进正在预备阶段的立法工作中,也将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推广,持续提升好政策好做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5. 亲清政商关系和信用建设情况
深入贯彻《常州市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厘清政商交往定位,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引导民营企业家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构建党建廉建“大格局”,开展“清廉民企”建设,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向全市民营企业发出《清廉民企倡议书》,实施“党建引廉、文化润廉、法治护廉、服务促廉”四廉工程,加强民企廉洁防控体系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的信用协同修复机制,提高企业信用修复效率,全市行政处罚失信企业占比降至1%以下,低于全省平均。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积极探索“内部综合、外部联合”的双随机监管模式,实现全市双随机监管职责清晰化、流程规范化、联合常态化、监管精准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强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 提高政策落地效应,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加力推进。切实加强主动服务意识,不催不等不靠,确保各项政策举措及时执行到位,打造服务型的诚信政府,保护经营主体创业发展信心,根据政策落实效果和经营主体反馈及时优化调整,有序推进政策更新迭代。
2. 破解痛点堵点难点,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
聚焦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想方设法解决制约市场活力、社会创新力的深层次问题,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围绕更好维护公平竞争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水平,一视同仁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发展壮大。顺应群众和企业对政务服务不断升级的需求,着力打通数据壁垒,实行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打造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统筹发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家投资兴业、干事创业热情。
3. 着力推进良法善治,增进经营主体发展信心
围绕更好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硬要求。加快出台《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清理不合理政策规定,完善政策之间的一致性,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统一协调的法规政策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必追究,强化协同监管,规范信用监管,创新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签
发
人:丁 剑
经
办
人:王 艳
联系电话:8568322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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