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88/2024-00204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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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常教德〔2024〕15号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24-09-05 |
公开日期:2024-09-05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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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
常教德〔2024〕15号 |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各直属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落实《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名班主任队伍管理,发挥名班主任引领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2021年、2022年、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特级、高级、骨干班主任。
2.2023年9月—2024年8月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不得参与评价。
二、评价程序
(一)自主申报。“常州市特级班主任”“常州市高级班主任” “常州市骨干班主任”填写《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申报表》(见附件1),向所在学校提交评价申请。
(二)学校评价。学校成立名班主任年度评价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评价工作,通过评价人员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结束后,学校将申报人员材料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三)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上报的“常州市特级班主任”“常州市高级班主任”和“常州市骨干班主任”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的材料复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完成。
(四)市级认定。市教育局对通过复核的“常州市特级班主任”“常州市高级班主任”和“常州市骨干班主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结束后,发文认定通过评价人员名单。
三、评价内容
(一)师德师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奉献精神;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存在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建班理念。具备全面育人理念,着眼学生终身发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模范执行“双减”要求,能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育人成效。具有精湛的教育艺术、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在培养学生品格、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责任意识等方面经验丰富,所带班级在学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同行认可度高。
四、评价结果
年度评价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评价合格的名班主任分别给予奖励,奖励办法详见《关于印发<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教人〔2019〕6号)。不通过年度评价的人员,不予奖励。
五、材料报送
(一)9月10日前,各有关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分别制定“常州市特级班主任”“常州市高级班主任”和“常州市骨干班主任”年度评价办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复核办法,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二)9月28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汇总名班主任评价结果,填写《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汇总表》(附件2),将盖章PDF稿报送到邮箱284886667@qq.com。
六、组织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名班主任评价工作,制定相应评价办法,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以此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名班主任典型案例,“讲好班主任故事”,营造全社会尊敬班主任群体、支持班主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申报表
2.常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年度评价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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