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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亚玛顿人行天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2-05 公开日期:2015-0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缓解亚玛顿公司南北厂区间道路通行矛盾,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亚玛顿人行天桥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亚玛顿人行天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5〕16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亚玛顿人行天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5〕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亚玛顿公司南北厂区间道路通行矛盾,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铁路建设处负责实施亚玛顿人行天桥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括亚玛顿人行天桥及配套工程。

    在亚玛顿公司南侧厂区大门以东100米跨青龙西路处新建跨径(20+9.65+26+9.65+11.2)米亚玛顿人行天桥1座,总宽4米;配套建设与天桥衔接的人行踏步桥6座,总宽均为2.3米。

    同步实施地下污水、给水管线改迁和道路、绿化修复等配套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人行天桥设计荷载标准为城市人群荷载;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桥梁梁底净空按不低于5米控制。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6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72万元,其它费用110万元,基本预备费57万元。资金来源由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表〔2015〕6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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