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局,常州经开区农工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安办〔2022〕32号)和《省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2〕7号)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延伸。6月底前,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通过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生根。6月初,省安委办开通“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二)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通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以案释法教育活动等,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要积极组织参加水利部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推动学深悟透安全生产法精神实质、内容要义(我市组织参与方案见附件1)。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单位要紧盯隐患多发易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为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省水利厅组织开展“身边隐患大家查”活动(方案见附件2),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创新内容与形式,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我市组织参与方案见附件3)。
(五)开展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各级安委办的部署,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深入挖掘亮点做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强化警示教育。要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水库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危化品使用、燃气使用和既有建筑安全等专项行动,加大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各地各单位典型案例及时向市水利局安监处报送。要发挥“12350”“12314”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职工举报涉水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六)开展实战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指导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我市组织参与方案见附件4)。
(七)开展其他各具特色的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发动职工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江苏省第三届危化品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全生产 青年当先”安全创意微视频融媒体作品大赛、全省“五个一”安全文化作品大赛、“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微信有奖竞答、“回顾安全生产月21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月”特色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加强投入保障,科学组织实施,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市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为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联络工作由局安委会办公室主办,有关单位协办。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网站平台作用,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拓展宣教渠道,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教格局,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把各项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与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突出效果导向,因地制宜开展,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5)和活动方案,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6)。
联系人:嵇鹏程
联系电话:0519-85682190
电子邮箱:czssljjgc@163.com
附件:1.常州市水利系统参加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方案
2.常州市水利系统参加全省水利系统“身边隐患大家查”活动方案
3.常州市水利系统参加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
4.常州市水利系统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
5.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6.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水利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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