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港街道服务文化教育中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2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2〕39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11-26 公开日期:2012-11-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构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政府为民办事需求,同意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港街道服务文化教育中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港街道服务文化教育中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港街道服务文化教育中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钟楼区发改局:

    你局钟发改〔2012〕5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政府为民办事需求,同意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港街道服务文化教育中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开发区梧桐路以南、玉龙路以西、南童子河以东、梧桐河以北,地上总建筑面积30910平方米,为服务文化教育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地下建筑面积5065平方米,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及设备用房。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5274万元,资金由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发改〔2011〕76号文)的要求,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2012年1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