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3〕398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吴亚芬等830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庞洁等51人已具备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3年7月8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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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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