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5-0006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机发〔2015〕24号 发布机构:市农机局
生成日期:2015-08-20 公开日期:2015-08-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机主管局执行。
常州市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机主管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强化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查农机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入排查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力整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1、按照相关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农机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监管职责,是否制定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落实整改、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3、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拖拉机、收割机及驾驶人登记、持证和年检情况。

    4、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维修点储油及安全用油、用电、用气等情况。

    5、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改装拖拉机及其挂车、联合收割机粮仓,重复使用报废农机等情况。

    6、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载人载客、人货混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脱检脱保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等违法行为。

    7、跨区作业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检修保养、有序转移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决策要求上来,时刻绷紧农机安全生产这根弦。市局成立以郑银法副主任为组长,农机处、农机监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指导督查大检查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农机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汲取事故教训,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和秋季农机作业特点等农机安全生产实际,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发动乡镇、村组、农机合作社,逐一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严肃查处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要有重点地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操作、安全防火以及安全用电、用气、用油等常识和应急自救知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平安农机通”等宣传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抓好安全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农机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要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备勤,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时,处置得当,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把影响控制到最小范围。

    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请于12月20日前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常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