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1〕1827号)以及《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2年版)》和《江苏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要求,我办编制了《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3年版)》和《常州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3年版)》。
其中《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3年版)》中按照常州市地方性法规补充纳入了5项信息目录,分别包括(一)建设单位失信信息;(二)乘客逃票信息;(三)自然人文明行为信息;(四)养犬登记信息;(五)信用评价结果信息。现主要针对补充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4月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请将您的意见发送至我办邮箱:czsxyb1236@163.com。
联系人:吕亚豪
联系方式:8568109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3年版)》
2.《常州市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3年版)》
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