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发改(经发)委(局)、公安局、人社局、商务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网监发〔2021〕3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市监网监〔2021〕285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网络餐饮健康发展,维护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十条意见,做好组织落实。
附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商务局 常州市总工会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