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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4-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机管党〔2014〕4号 发布机构:市事管局
生成日期:2014-02-24 公开日期:2014-0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的通知
常机管党〔2014〕4号

     

各党支部:

    现将《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4年2月21日

 

 

 

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根据《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做好准备工作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及市委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罗志军书记讲话精神以及市委阎立书记讲话精神,结合当前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把握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决策部署,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准备。局党组在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局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成立组织机构。局党组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沛然同志担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工,确定一个机关处室、一个局属事业单位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牵头,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分设组织组、综合组和宣传组。各局属单位党组织应根据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询问、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老同志和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听取他们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初步梳理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制订实施方案。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紧扣“四查三提升”,围绕“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宗旨,将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作为主要任务,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同步制订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局属各单位相应制订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五)及时汇报沟通。积极主动地与市活动办和督导组进行沟通对接,及时汇报活动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讲话稿及时报督导组审阅。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时间经市委督导组审阅同意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二、积极动员部署

    (一)召开动员大会。2月24日,召开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参会人员范围为:(1)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2)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3)离退休老党员代表。市政府副秘书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沛然同志主持大会,并作动员报告。请市委督导组对我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各局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随后依次开展。

    (二)开展民主评议。动员大会结束后,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民主评议。主要评议内容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作风总体评价、局领导班子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民主评议表提前半天发放填写,并做好评议表的发放、回收和意见汇总工作。及时向督导组汇报民主评议情况,并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了解。

    (三)进行个别谈话。配合市委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市管干部、近5年退出班子的老领导、中层正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开展学习教育

    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专家辅导与专题研讨、统一组织与单位自主安排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

    (一)个人自学。结合个人实际,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以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抓手,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立足机关事务职能任务,进一步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为推动常州市机关事务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专题学习。紧紧围绕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分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持续推进以“学党章,强作风;学历史,强责任;学业务,强本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强”活动。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编发的《常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00问》,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三)集中学习。局党组至少召开1次中心组学习会,各党支部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和1次知识竞赛,每名党员至少完成1篇心得体会,全局至少举办1次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交流会。

    (四)专家辅导。邀请相关专家为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辅导报告,促进机关党员、干部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五)专题研讨。联系学习吴仁宝、兰辉、王德林等先进典型,结合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实际,广泛深入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专题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打牢查找解决问题的思想基础,使实践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激发谱写中国梦常州篇章的强大动力。

    四、广泛征求意见

    按照“四查三提升”要求,坚持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既“面对面”更“背靠背”,既“真听声音”更“听真声音”。持续深化“三解三促”,广泛听取普通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离退休老同志、党外人士等各个方面的意见,问效、问怨、问症、问策。

    (一)深入群众直接征求意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以推进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等为载体,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有序地走基层、听民声、求良策。采取现场体验、随机走访、“微调研”、接访下访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矛盾集中、意见多的地方查找问题,走到基层群众中间、服务对象身边征求意见。

    (二)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研究确定重点调研题目,制定调研方案,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与联系点负责人开展谈心活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召开2次座谈会,其他每位班子成员至少主持召开1次座谈会。

    (三)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意见。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查找“四风”问题、转变机关职能,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专用意见箱、设置征求意见电子平台和开通专线电话等形式,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平台、政风热线等载体,广泛征求机关部门、干部群众、基层单位和老同志等服务对象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

    (四)梳理汇总意见。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反映的问题,局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集中梳理。对近年来局“三解三促”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活动前期准备阶段征集到的意见、活动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地梳理汇总,同时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形成汇总材料,及时报送督导组。

    在征求意见时,要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发生“公文旅行”、“函来函往”的情况,防止发生“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的情况。

    五、边学边查边改

    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立学立行,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让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增强信心。

    (一)把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教育,切实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把学习教育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结合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专项整治要求,对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做到有起色、有进展。

    (三)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具体的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头。党组成员带头自学研读、带头参加集体学习、带头参加专题讨论、带头讲党课谈体会、带头搞调研听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落实。

    (二)发动全员参与。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既要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又要积极主动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当成一次提高自己的极好机遇,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水平、工作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以新的作风、新的思路、新的办法,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既要有明确要求、具体安排,又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重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职能转变。坚决反对学风中的形式主义,不能简单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不要搞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式的调研;不要以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简报来衡量活动成效。

    (四)严格督促落实。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各处室、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加强跟踪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局机关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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