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吴建荣
副组长:王 萍、翟文毅
成 员:吴海泳、杜 彦、孙 骏、王志忠、王国明、冯玉明、项 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下列成员组成:组织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宣传教育处、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协助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局党组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落实由组织人事处牵头。局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日常工作落实由监察室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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