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51号 苏农计〔2023〕23号)和《关于明确2023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工作任务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23〕20号 苏财农〔2023〕43号)文件,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及资金管理要求,形成初步资金拟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1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与审计处(0519-85682266)、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19-85682210)、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58)、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0519-85681860);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431室邮编:213022
附件:1、2023年度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拟分配汇总表
2、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安排表(第二批)拟分配汇总表
3、2023年中央(第三批)分配因素建议表
4、2023年省级(第二批)分配因素建议表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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