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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2012年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2-0008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2〕274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2-12-21 公开日期:2012-12-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2012年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
常州市2012年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
常建〔2012〕274号

    

   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市住建局、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戚墅堰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砼生产、质量检测等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局于11月15日至11月30日对市区在建工程进行了今年第三次“拉网式”综合大检查,并在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开展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市区5个检查小组对202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建筑面积961.8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91.5亿元,得分情况见附件1)。金坛市3个检查小组对140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总建筑面积218.9万平方米),溧阳市2个检查小组对107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总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武进区3个检查小组对235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总建筑面积999.4万平方米),新北区5个检查小组对137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总建筑面积423.8万平方米),戚墅堰区检查组对全区25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总建筑面积78.1万平方米)。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实体质量,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招投标、监理行为,总分包、合同管理,建筑节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多个专项检查同步开展。检查信息现场及时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建筑业企业动态诚信考核的依据。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较好,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工程质量水平逐步提高,整体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文明施工稳中有升,冬季建筑施工用电、防火、起重机械保养等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部现场管理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在:

    1.高度重视,悉心组织。我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近两年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综合大检查的认识逐渐提高,市、区联动,克服了项目多、人手紧、工作量大等具体困难,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检查任务。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戚区在本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中,均实现了对在建工程的全覆盖,为全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及政府投资工程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再次向前推进了一步。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大检查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能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纠,积极备妥各类资料迎接检查。

    2.行为规范,进步明显。被检查工程基建手续、总分包合同管理明显好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所提高,项目综合得分相比较前6次大检查有一定程度上升。监理、施工单位(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均具有相应资质,大多数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能到岗履职并使用考勤手机号码;专业工程合同备案、预拌砂浆使用、建筑节能、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等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3.质量提升,整体受控。工程参建各方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能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质量创优措施,执行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质量行为比较规范,施工图审查、重大设计变更审查能及时完成,施工现场钢筋、砼等重要原材料、半成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质量检测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单位积极应用预拌砂浆、“四新”成果,全市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尤其是安装工程施工水平有明显提升。如:江苏常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博爱小学龙锦分校,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施工的天宁科技促进中心等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质保资料齐全、规范,实体质量观感较好、抽测结果符合要求。

    4.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参建各方主体普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能认真贯彻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对深基坑、高大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用电、防火、临边及洞口防护等方面非常重视,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有效落实,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部分企业积极尝试、开展绿色施工,争创绿色工地。如:常州三建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采菱菜场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商办综合楼,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龙湖郦城二期64-69#、地下室等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成效显著。

    5.款费支付,基本保障。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建设单位普遍重视工程款支付工作,虽然困难较多,但基本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监理费。大多数施工企业十分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为年底支付预先找对策、排计划、筹资金。绝大多数项目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立了农民工业余学校,悬挂《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农民工拖欠工资投诉须知牌》,重视建筑市场管理台账的使用,农民工考勤、工资支付制度日趋完善,农民工待遇有所提高,本次检查没有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6.监理工作,不断进步。从本次检查情况看,监理单位均能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监理规划和细则,规范使用监理合同及表式,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和网上登记手续。大多数监理项目部人员能到岗履职,使用考勤手机号码,施工现场旁站制度落实较好,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材料、工序报验和审核制度,总监、总监代表到岗履职的情况有所好转。

    7.科学检测,意识增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总体情况较好,各检测机构积极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努力增强诚信体系建设,均在资质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根据要求配齐、配足各类专职专业检测人员,检测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各检测机构能按《检测规程》要求留置检测样品,检测样品标识清楚,信息齐全,并能熟练运用检测管理软件,上传混凝土芯样、水泥抗压、钢材力学性能等检测数据。

    8.建材生产,情况良好。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均有所提高,能有效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信息管理系统”,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处于正常状态。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条件、试验人员配备基本符合要求,原材料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良好。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均在备案范围内生产,试验室运行正常,抽测试块抗压强度均能达到设计要求。

    9.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良好。本次共检查了金安家园、华林家园、松涛苑三个保障性安居工程,总面积30.1万平方米。从检查情况看,三个项目的参建各方主体十分重视此类工程建设,能较好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抽测部分砼强度、保护层厚度、钢筋位置、现浇板厚度等均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处于良好状态;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较好,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较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综合大检查中也不同程度地发现了一些问题,市区项目共发出检查意见书25份,整改通知书10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辖市、区抽查项目发出整改意见书1份。主要问题如下:

    1.部分建设单位不规范行为屡现。部分建设单位因主观因素,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旧不能到位,存在较多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如:常州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万博国际广场存在少报多建,部分工程未办好施工许可证就进行施工的现象,三标段2#房10-11层重大变更未审图;常州城置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御水华庭项目,桩基、基坑支护、防水、金属门窗分项工程已纳入总包,建设单位又将该分项工程直接发包给其他单位,且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有些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和支付,也未明确“优质优价”及“材料价格风险合理分担条款”,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监理费的情况仍经常发生。

    2.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率仍然较低。幕墙、桩基、钢结构、机电按装、消防、防水、门窗等专业分包合同不备案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如: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常州恒生科技园一期工程,幕墙合同未备案,江阴一建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大成纺织集团地块(金水岸)工程,外墙保温合同未备案,常州市华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常州银河湾明苑1#、2#商业及4#防空地下室项目,桩基、基坑支护专业分包未备案,江苏兴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香悦半岛花园,防水合同未备案,菏泽市阳光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常州市树伟丝绒有限公司车间项目劳务分包合同未备案。

    3.部分项目部管理依然薄弱。一是有些施工现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与中标通知书上的人员不一致,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职,特别是在检查时仍不到岗。如:江苏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在九洲新世界04地块安装工程上的注册建造师马记,上海仲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城置“御水华庭”工程上的注册建造师王焕定等检查时不在岗。二是部分项目部对使用《建筑市场管理台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填写不规范,农民工考勤与工资发放原始记录保存在“包工头”处,很容易形成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不利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施工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情况仍然存在。目前普遍存在项目部使用的资料员为非现场工作人员,而是专门从事资料制作的“承包户”,对现场情况不了解,所做资料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不是实际施工情况的真实反应。四是个别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我市施工没有办理进省、进市手续,如北京卓宝防水有限公司在我市多个项目中承接防水分包工程,该企业仍未在我市办理《信用管理手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部分项目实体质量控制不严。部分建设、施工单位质量意识仍然不强,对实体、建材质量管控力度较弱,质量行为仍旧停留在完成施工任务层面。如:江苏天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大娘水饺配送物流中心项目,车间标准层局部板厚变更、水电变更无设计文件,也未经审图机构审核,部分结平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及钢筋间距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部分砌体、保温材料复试报告不及时、指标不全。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八千里花园2.2-2.4期二标段检查时未见创优专项施工方案,未提供任何质量责任制度,未使用商品砂浆,局部厨卫间砼翻边,少量构造柱有麻面、小孔洞现象,局部填充墙有透亮缝、干砌现象,局部干挂主梃骨架穿墙预埋件背拉片太小,且未相连;本次检查共抽检工程80个,抽检钢筋总数共187组,有12组钢筋不合格,不合格占总数6.4%,其中力学性能(拉伸)不合格2组,占总数1.1%;重量偏差不合格7组,占总数的3.7%;抗震性能不合格5组,占总数的2.7%,抽检加气砌块1组,所测抗压强度不合格。

    5.部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仍不理想。主要是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展开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到每个工人,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如:江苏兴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香悦半岛花园工程,2个安全员不在岗,脚手架剪刀撑设置不规范,局部架体缺护手栏,施工升降机底层门机械、电器联锁失灵,各类垃圾随地抛洒,扬尘防治不力。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九洲新世界04地块工程,地下室高大支模变更后未组织专家论证,无方案施工,模板支撑系统基础未处理,立杆悬空,物料提升机主钢丝绳断丝严重,一楼分箱一闸双用,线路设置不正确。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莱蒙都会C区工程,临边防护不到位,局部人行通道无防护架,落地脚手架杆部件设置不齐全,高空吊篮搁置在脚手架上,电缆线设置较乱,随意拖拉,材料堆放无序。

    6.现场监理责任心仍需强化。部分项目现场监理监管力度和深度不够,对施工企业的各项报验资料审查不严,对工程进度、造价控制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特别在原材料进场把关,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等方面不到位,旁站记录不全,个别现场监理人员超越执业资格签署意见。普遍存在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不强,缺少监理独立的进度计划分析和评价等现象,个别现场监理项目部存在班子不健全,人员不到位,总监不在岗、专业监理工程师不负责的现象。

    如:常州风景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的常州凯联塑业有限公司新建车间项目,存在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无总监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日记内容简单,材料报验资料、检验批验收资料、进度、造价控制资料全没有,现场监理人员超越执业资格签署意见等现象。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的常州中航大酒店工程存在现场监理人员变更无手续,只有一人有上岗证,部分现场用表不正确,且签字盖章不全,监理日记内容简单,无巡查、复查情况记录,旁站日记不闭合,高支模工程未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检测机构、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方面。大部分检测机构未较好执行检测收费标准,恶性竞争情况严重,一些检测机构持证人员数量不足,尤其是外地驻常3家桩基检测分支机构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部分企业存在检测人员检测行为不够规范,检测数据上传不正常的现象。

    部分预拌砂浆企业搅拌楼计量器具未按要求进行强检或自校,未按要求进行清零并记录,原材料单盘计量误差超规范,未针对工程特点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砂浆使用说明书。个别企业试验室主任无上岗证,持证试验人员不在岗,存在标养室温湿度控制系统损坏,仪器未按规定及时送检和自校的现象。

    部分砼企业过分考虑生产成本,混凝土强度余量不足;个别企业对混凝土强度的控制能力较差,标养试块强度忽高忽低。有些企业试验室持证试验人员不足,如:常州常筑建材有限公司持证人员只有1人。少数企业试验室仪器设备未按期检定或自校不规范,原材料复试频率不足、参数不全、质保资料收集不及时,无原材料进场台账或台账记录不全,无不合格原材料处置记录。部分企业搅拌楼原材料单盘计量误差不符合规定要求,搅拌楼计量秤到期未做检定,混凝土质量回访记录无施工方签字,没有施工现场混凝土试块坍落度三方见证记录,6家企业混凝土试块留置频率不足,一家企业存在无资质生产现象。

    三、处理意见

    (一)对常州市博爱小学龙锦分校新建工程二标段等23项工程(详见附件2)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城置“御水华庭”工程04地块二期(2.1)工程二标段(8#9#18#24#2#地下车库)等12项工程(详见附件3)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江苏九洲投资集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建设单位,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施工企业,常州金莎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砼生产企业,江苏尼高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常州常工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等3家检测机构,蔡剑东等10名项目经理(详见附件4)给予单项表扬。

    (四)对常州泰盈环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单位,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施工企业,常州市风景园林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7家监理单位,常州永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1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唐军等7名项目经理,罗卫红 等7名总监理工程师(详见附件5)给予单项批评。

    (五)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检查中,江苏武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常州武进经纬大厦被省住建厅列为表扬项目(苏建质安〔2012〕375号),予以通报表扬。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安庆三江建设工程总公司施工的常州洪庄机械厂HX-020602地块工程被省住建厅列为批评项目(苏建质安〔2012〕377号),予以通报批评。另外,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施工的御城5A项目,江阴一建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东侧地块项目,江苏常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兰陵尚品项目,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乾盛兰庭S8商铺及幼儿园项目因施工中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热轧带肋钢筋,被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立案查处(常质监稽函[2012]8号),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被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被批评的单位自发文之日起半年内不得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被通报批评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涉及的项目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承接任务;被批评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省住建厅备案,涉及违法违规的由市城建监察支队立案调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违法违规情况将转送项目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纪委,并移送常州市监察局。

    四、下一步工作

    (一)认真对待问题,严格督查整改情况

    在检查中,各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下发了书面整改(停工)通知书,项目参建各方必须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整改回复单由现场责任人员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发后,报送各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将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

    (二)继续推进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及“三合一”综合评估法招标试点工作

    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将纳入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再进行平行发包或指定发包,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对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备案。

    我局根据今年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具体情况,结合建筑业企业的基本情况、获奖情况、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对建筑业企业实施信用考核,将于近期公布今年第三考核时段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并将考核得分应用于 “三合一”综合评标评估法。

    我市将加大力度推进“诚信考核日常巡查扣分系统”的使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将按照“监督人员建议扣分、部门领导审核、局领导审定”的流程,对建筑业企业进行信用扣分;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实施细则,调整信用因素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中的权重,使得诚信考核更加科学、公正,使“三合一”综合评估法招标既能招到好的施工企业又能较好控制工程造价,进一步推进“三合一”综合评估法在大市范围内的应用,使“过程留痕、三维联动、诚信常州”为核心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我市真正落到实处。

    (三)推行“绿色施工”,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

    大力营造全行业建设工程创优氛围,增强各方主体创优意识,加强工程创优策划,将质量工作重点落实到科技进步、实体质量上来,坚持优良传统,着力样板工程引导,总结创新特色做法,严格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实行创优一票否决制及相关责任人员公告制。继续抓好安装工程质量整治和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12]433号)和我市创建国家人居环境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住建部《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绿色施工工地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四节一环保”新技术,增强全行业建设工程创优意识,创建样板精品工程。全面落实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动态考核,开展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活动。

    当前至春节这一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尤其要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编制专门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重点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防火、防冻、防滑、防坠落、防坍塌、防中毒”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四)开展监理企业诚信考评,提高监理整体水平

    根据企业的经营行为、内部管理、合同履约,以及项目部执业人员到岗履职、工作实绩等情况,制定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诚信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逐步建立监理招投标引入信用分机制。健全监理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实行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管理机制,对企业和人员进行分类,实行差别化动态管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整改不力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必要时限制其市场准入。

    (五)扎实开展建设领域各类矛盾化解专项行动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估计到今年年底建设资金不足带来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困难,制定对策,做好应对工作。尤其是2013年元旦至春节这一时期,建设单位资金应优先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资金应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监理单位要及时对已完工程量和应付工程款进行审核确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管理处要高度关注今年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掌握和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主要是开发公司要妥善化解因住宅延期交付、住宅工程质量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确保无重大事件的发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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