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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3年度直属局、城区分局绩效考核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3-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人〔2013〕16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3-05-22 公开日期:2013-05-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现代化建设推进年”部署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工作作风、工作方式”,继续提升“业务工作质量和效能”,不断树立工商品牌形象,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年初工作部署,现将2013年度直属局、城区分局绩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13年度直属局、城区分局绩效考核的通知
常工商人〔2013〕16号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现代化建设推进年”部署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工作作风、工作方式”,继续提升“业务工作质量和效能”,不断树立工商品牌形象,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年初工作部署,现将2013年度直属局、城区分局绩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直属局、城区分局。

    二、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季度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考核的实时性、实效性和持续性,全面准确地评价各单位工作,力争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客观准确。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常规性工作,主要是指工商部门职能范畴内的日常性工作和基础性工作。二是重点工作,主要是指常州工商局服务全市现代化建设重点、创新工作任务中明确的工作内容。考核主要项目为:政务管理、人事教育管理、财务管理、纪检监察、法制建设、企业登记注册、公平交易执法、市场合同监督管理、食品流通管理、外资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中心工作、消费者协会工作、私个协会工作、工商学会工作、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咨询中心工作,共21项,每项分值100分,总分为2100分。详见《2013年直属局、城区分局绩效考核细则》。

    四、加分及“一票否决”事项

    对下列情况予以加分:一是创新性工作,鼓励创新,各被考核单位围绕“绩效提升年”、“现代化建设推进年”主题,申报1项提升效能建设创新项目,市局组织大会评选,设一、二等奖各一名,三等奖二名。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6分、4分、2分的加分;二是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中参加市局组队,团体或个人获得名次的单位有1人次加2分(加分累计最高6分)。

    对下列情况,在绩效考核综合评先中予以“一票否决”: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考核年度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二是本单位年内有干部职工受到刑事处罚的;三是本单位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是在地方组织的作风建设评议中列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倒数前三名的;五是其他经市局党组研究应予“一票否决”的事项。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设立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局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人事教育处负责牵头组织,主要职责包括:考核方案制定、创新工作评比组织、考核结果统计汇总、表彰决定的起草等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考核细则制定和条线具体考核工作。

    考核按照年度综合评定与季度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各类目标任务考核项目指标,能够量化的实行量化考核,不宜量化的实行定性考核。

    (一)季度督查:主要是对重点、创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分别通报重点、创新工作序时进度情况。

    (二)年终考核:市局不组织条线集中考核,由职能部门自行组织。主要考核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全年目标任务总数进行考核。各职能部门在条线考核中,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挥后台数据作用,减少书式台账,需要用到的台账应事先确定并告知各直属局、城区分局。条线考核结果,职能部门应于2013年12月10日前报送人事教育处。

    (三)加分项目实行申报制。加分项目由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填报申报表。一是创新工作评比由直属局、城区分局提出项目申报,市局组织大会评选。会上直属局、城区分局将进行创新项目PPT演示,由与会人员投票评出结果。创新工作必须围绕绩效提升年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年两大主题,体现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性。二是各类竞赛加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0日,逾期视为放弃评选。

    (四)加分项目如与条线绩效考核加分项目相同,在条线考核已加分的基础上按差额分计入总分,不累加。

    六、考核表彰

    对综合得分分列第一名的直属局和城区分局,命名为“全市工商系统2013年度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对创新工作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直属局、城区分局,命名为“全市工商系统2013年度创新工作先进单位”。

    表彰的形式为:授予奖牌,以文件形式通报,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2013年直属局、城区分局绩效考核细则》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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