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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00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53/2020-0008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生成日期:2020-12-28 公开日期:2020-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00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00号的答复
顾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源头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低速电动车广泛的定义可以涵盖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汽车等。随着国家对节能环保型经济的提出,低速电动车市场2015年进入爆发期,以其经济性、实用性和易操作性,迅速发展成为新能源经济形势下的一种代步工具,但是一直以来低速电动车都游离在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存在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问题,引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此,我局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要求,联合市发改委、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做好低速电动车整治工作。

       一、严把源头生产关

       1.电动自行车。目前相关产品已经从许可生产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法组织生产,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CCC认证的产品。

       2.电动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目前相关产品统一列入摩托车公告目录管理。我局2018年已开展全面摸底调研工作,按照国家提出 “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 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首先引导有条件的三轮电动车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质量水平,申请国家摩托车生产资质,截止到目前,速派奇车业、蕴得车业、喜力车业、汉威洪都机车、九号科技和邦德渤海电动科技等6家企业获得摩托车生产资质;第二鼓励装备水平、技术能力不足的企业向车辆通用零部件配套领域转产,或向车辆维修企业转型;第三对没有相关生产资质或不按照产品公告生产的企业,一经查实通报属地政府,责令停止生产。

       3.低速四轮电动车是指速度低于70km/h的简易四轮纯电动汽车,外形、结构、性能与汽车类似。但此类产品不属于机动车辆,而且国内还没有出台这类车型的技术标准,造成管理权限不明。目前,我局对此类产品采取的管理措施有:一是市发改委在国家技术标准出台之前,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车型;二是联系专家指导现有企业转型升级,待国家标准出台后,积极申报准入;三是对于一些停产或经营不佳的生产企业,劝导企业转行,退出低速电动车生产行业。目前,溧阳市4家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已注销生产经营范围,金坛区威龙汽车已转产汽车后视镜。

       二、严把市场流通关

       1.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持续加强低速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管,每年坚持组织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等低速电动车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和进货验收关。对各级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后处理程序,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形成监管闭环。

       2.从严查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企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生产、销售非标电动车和出厂、销售未经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加强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警示和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4.开展联动共治。结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2019年3月15日,市公安局会同市工信、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联合执法行动18次,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6起。

       三、严把道路执法关

       1.规范实名登记。2018年9月27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管理的通告》,提早抓好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在全面实施带牌销售的基础上,2019年4月10日起又开通电动自行车上牌网上预约系统,截至5月14日,全市共登记上牌旧国标电动自行车96.5万辆(“绿牌”35.8万辆,临时信息牌“黄牌”60.7万辆)。截至目前,全市已实名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308万辆。

       2.推动行业自律。市公安局在全省创新实施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车辆尺寸、统一编号放大、统一登记发证的“四统一”行业自律管理,推出外卖电动两轮车登记上牌、戴安全头盔、餐箱统一编号“三统一”企业自律管理。全市40家邮政、快递企业,5142辆邮政寄递电动三轮车完成“四统一”。全市4家外卖平台,3700辆专送外卖电动自行车全部完成“三统一”。

       3.严格依法严管。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研发“电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处罚系统”,创新“两拍两核”(拍人脸、拍车牌,核查人、核查车)现场处罚新方式。会同市文明办、信用办制定《常州市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文明交通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3批81名电动自行车“违法大户”公开曝光,通过推行“违法记录、失信记分、联合惩戒”,破解电动车违法多、执法难问题。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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