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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枫公园南侧C地块二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1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19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6-21 公开日期:2013-06-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青枫公园南侧C地块二期开发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枫公园南侧C地块二期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枫公园南侧C地块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青枫公园南侧C地块二期开发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7.675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153425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中:住宅122023平方米,商业28124平方米,公建配套3278平方米。另建设地下车库31837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66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126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6404万元,其他费用1516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常国土【2008】出字第087号)、相关补充协议及附件,市规划局出具的《青枫公园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规划局2012年12月31日审定的《青枫公园南侧C地块(常州宝龙城市广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调整)》,钟楼区环境保护局2013年4月1日出具的常钟环(管)准字〔2013〕第04001号环评批复意见,市发展改革委2013年4月1日出具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宝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青枫公园南侧C地块二期建设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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