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普兰纳涂料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2〕3号)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4年11月12日,我局会同新北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公司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工作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江苏普兰纳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华山路20号,占地面积18139.61平方米,现有职工130人,主要从事汽车涂料和辅料生产,2012年生产汽车涂料1850吨、辅料160吨,年产值5015万元。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5885吨、用电量65.39万度。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制造部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减少单位产品物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8个,其中无低费方案26个、中高费方案2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25.2万元,重点实施了制造部喷漆室净化装置改造、研发部小试喷漆室净化装置改造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29.34万元,单位电耗、水耗均有下降,节电7.59万度/年、节水1656吨/年、减少甲苯废气排放33.72公斤/年、减少二甲苯废气排放44.31公斤/年,基本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你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符合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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