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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江苏普兰纳涂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5-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科〔2015〕1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5-01-09 公开日期:2015-01-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江苏普兰纳涂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江苏普兰纳涂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环科〔2015〕1号

江苏普兰纳涂料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2〕3号)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4年11月12日,我局会同新北区环保局组成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公司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工作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江苏普兰纳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华山路20号,占地面积18139.61平方米,现有职工130人,主要从事汽车涂料和辅料生产,2012年生产汽车涂料1850吨、辅料160吨,年产值5015万元。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5885吨、用电量65.39万度。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现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制造部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减少单位产品物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8个,其中无低费方案26个、中高费方案2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25.2万元,重点实施了制造部喷漆室净化装置改造、研发部小试喷漆室净化装置改造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29.34万元,单位电耗、水耗均有下降,节电7.59万度/年、节水1656吨/年、减少甲苯废气排放33.72公斤/年、减少二甲苯废气排放44.31公斤/年,基本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你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符合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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