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适应粮食应急保障新形势,持续夯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州市级成品粮应急储备管理的实施意见》(常粮购储〔2018〕49号),我委将开展市本级成品粮应急储备承储资格评审暨年审工作,请各地结合本地情况,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并于6月20日前进行申报。我委将组织相关部门于7月中旬前进行年审和评审,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虞雪彬 联系方式:85683266 85683278
附件:1.常州市级成品粮应急储备承储要求
2.常州市级成品粮储备资格申请材料清单
3.常州市级成品粮储备资格申请报告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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