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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驻常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315/2014-002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4〕225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4-10-27 公开日期:2014-10-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驻常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
关于驻常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的意见
常人社发〔2014〕225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驻常高校: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整合校地资源,拓展服务渠道,不断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104号)精神,现就驻常高校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先进理念,增强实战能力,优化配套服务,促进就业创业”为宗旨,全面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把常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以下简称“指导服务站”)建设成为设施完备、职责明确、运行有序、服务到位、作用明显的就业创业服务窗口,覆盖所有驻常高校、延伸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工作平台,紧密联系大学生、创业导师、用人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纽带和桥梁,以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促进大学生在常就业创业。

    二、运行机制

    1、指导服务站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相关高校合作共建,统一冠名为“常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指导服务站在高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依据职能指导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开展,协调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统筹组织有关就业创业主题活动。

    3、各高校主要负责指导服务站日常管理运作,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和培训,组织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有效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源共同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三、建站要求

    1、场地。指导服务站有必要的办公场地,按照SIYB创业培训的规范建立创业培训专用教室,进一步加强校内创业实践(体验)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建设。

    2、人员。指导服务站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服务能力的工作人员和创业导师。

    3、设施。指导服务站办公设施设备齐全,信息畅通;创业培训专用教室教学设备完善,配置规范。

    4、制度。指导服务站结合所在高校自身特色,建立健全各项就业创业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制度健全、流程清晰、职责明确,相关工作制度、流程应上墙公示。

    5、工作。指导服务站要发挥统筹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是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一项有益探索,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关心指导服务站建设,结合本部门职能,对指导服务站给予政策、信息、培训、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支持,有效促进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对接与落地。

    2、各高校要统筹规划指导服务站建设,加强硬件保障,完善人员配备,健全规章制度。同时,整合利用校内外资源,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高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互通信息、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指导服务站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作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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