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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01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0〕4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01-08 公开日期:2020-01-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完善城市道路路网,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实施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配套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提请审批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住建〔2020〕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道路路网,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实施通江南路、崇文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配套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主要包括北郊新村路及其他相关配套市政设施工程。北郊新村路西起崇文路,东至健身北路,道路全长280米,一般路段道路总宽12米。工程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燃气、信息、供电等各类管线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智能交通及路灯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058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4-48-01-301158)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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