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与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行政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3年11月4日
常州市城管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和谐城管建设,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2013]31号)精神,现就我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有关要求,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方式,遵循“合法、合理、主动、适当和便民”原则,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切实增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范围
市、区城管系统具有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职能的处室、执法队伍,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着重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实施行政指导。
三、指导措施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为有效实现行政目的而实施的引导、指点、教育、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行为,是对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的重要变革和补充。全市城管系统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应将行政指导贯穿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逐步在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一)行政许可
在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发放《办事须知》等宣传材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许可所需材料,并且开展下列指导工作:
1、对市政府推行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踏勘、优先会办、优先上报。
2、与建设、公安等窗口进一步协调沟通,不断优化联办件的审批时间。
3、对资料齐全的报建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受理;对资料不全的报建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审查其缺项并一次性告知。
4、对承诺件的广告类事项,在提交了效果图之后,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所需材料并在看现场时一并收齐,减少办件环节,提高办件效率。
(二)行政处罚
1、继续推行执法全过程说理。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实施意见》(常城管执法[ 2010]7号),将执法说理制度贯穿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处罚事先告知、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等执法全过程。同时,在执法中严格按照《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的规定,规范着装、规范执法用语,规范表述所适用的法律,依法告知其权利义务和寻求救济的途径。通过说理式执法彰显执法机关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形象。
2、执法事项提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日常执法数据的分析,在某一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可通过各类媒体和上门宣传等形式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群众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告知行政监管要求和提示建议,努力减少和避免违法行为发生。
3、轻微问题告诫。对违法情节较轻、无主观故意并能够按照城管执法人员的要求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可采用行政告诫、警示等方式,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明确告知其法律依据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依法不予处罚或处理。
4、违法行为纠错。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被处罚对象停止和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改正违法行为的措施和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防止违法后果进一步扩大。
5、重大案件回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行政处罚严厉的重大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执法部门和执法机构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现场走访或以书面形式回访。通过案件回访,了解被处罚人是否知晓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是否已经依据处罚决定履行义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法行为。通过案件回访,了解执法人员是否按照案件处理申批意见和案件讨论决议作出处罚决定,了解执法人员是否按照处罚决定督促被处罚人履行义务。对回访中发现有执法过错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执法过错责任;对构成违法违纪的,将移送相关机关处理,并督促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整改到位。
四、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年底前,通过宣传教育,使市区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涵,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同时通过对若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权领域行政指导的探索,借鉴有关单位的先进做法,完善指导机制、制度,为全面推进行政指导提供实践经验。
(二)中远期目标。通过一至二年努力,初步形成适合于城市管理工作较为科学的行政指导模式,实现指导行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运用灵活多样的指导方式,使行政指导与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有效结合,促进城市管理工作方式的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学习,加强领导。行政指导工作是一项日常性、业务性和全局性的工作,要加强对行政指导知识的学习,确保能够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概念、内涵、特征,理解行政指导的精神实质。为保障行政指导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局成立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局、市区各执法队伍也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
(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按照“事前重点指导、事中即时指导、事后回访指导”的工作要求,全面抓好我市城管系统行政指导工作。一是先行试点。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突出重点,选出一至两项行政指导试点项目,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二是适时完善制度。在推行行政指导过程中要边学习、边探索、边实施、边规范,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三)加强联动,协同高效。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通力协作、强化配合,把行政指导纳入自己的工作视野,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指导。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调动行政相对人与城管部门双向互动配合的积极性,使其认同、接受行政指导,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评估,严格考核。要加强对重大指导项目的审议,对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指导事项,应经相应的机构对实施行政指导事项的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等进行事前审查、评议和论证。要将推行行政指导列入年终考核,确保行政指导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总结行政指导工作的经验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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