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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红溪实验幼儿园内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2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18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12-19 公开日期:2018-1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实施红溪实验幼儿园内外墙维修改造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红溪实验幼儿园内外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内外墙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文广新〔2018〕19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校舍安全问题,改善办学条件,原则同意你局实施红溪实验幼儿园内外墙维修改造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天宁区红梅西村59号,工程主要内容为维修改造幼儿园内原有建筑3100平方米,包括顶棚和内外墙维修、墙面生态木装饰板改造、屋面防水、室外消防给水保温层改造等。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52万元,其中工程费124万元,其他费用20万元,预备费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8-320400-82-01-37536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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