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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师德建设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8-001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工〔2018〕1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8-08-27 公开日期:2018-08-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第十一个师德建设月
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师德建设月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工会,各在常高校、行业学校、技工学校、局属单位及工会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今年九月在全市深入开展第十一个“师德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
  三、指导思想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教师节为契机,宣传高尚师德,彰显优良师风,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促进教师爱岗敬业、依法执教、文明诚信、廉洁自律,践行师德规范,倡导教育正气,为深化我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活动内容
  1.正师风,铸师德灵魂。各地各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多方式、多渠道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教书育人的全过程,树立为民服务的教育思想,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制度规范,在教师各类表彰评比活动中,突出师德标准;加大师德问题查处与惩治,坚决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要高度重视近三年来新入职教师的师德培养,把开展新教师宣誓活动作为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和师德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宣誓活动,深刻理解教师职业责任和义务,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荣誉感、使命感。同时积极开展“青蓝工程”、“名师工作室”等行之有效活动,为每位青年教师建立个人师德档案,着力加强青年教师的道德修炼与职业水平的不断提升。
  2.展师能,育教师工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各地各校要结合常州教育中心工作,认真组织本校教师开展“建功十三五、建设新常州”劳动和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组织开展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要结合学期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优质课比赛、创新案例评选等活动,展示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基本功能力,展现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才华,以赛促学,以比促教,努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执教水平,积极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把智慧力量汇聚到推进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种好常州幸福树上来。要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建设月”期间组织开展教师志愿服务。立足教育、服务教育、服务社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将志愿服务与促进学生成长相结合,与提升教师品德修养和学识水平相结合,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引领社会风尚,形成良好的教育志愿服务制度环境,推动教师参加志愿服务蔚然成风。
  3.弘师绩,树先进标兵。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部署,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在“建设月”期间表彰一批先进模范,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师德典型,弘扬崇高师德。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教师优秀群体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展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显著成绩,凝聚共识、强化感召、增强共鸣,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和关心、理解、支持教师的浓厚氛围,同频共振,唱响师德好声音;要结合“劳模进校园”活动,开展模范和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校园宣讲活动,以身边典型带动身边教师,引领教师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塑造教师良好形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把师德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牢、抓准。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把师德教育月活动纳入到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要结合本校的实际,研究制定师德建设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2.创新形式。要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建设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师德建设月内容、形式与教师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紧密联系起来,针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师德建设月活动既丰富多彩又扎实有效。
  3.突出特色。要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的原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突出师德建设月活动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广泛组织教职工参与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
  4.注重总结。师德建设月活动是加强全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注意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注意收集、保留活动开展的档案资料,不断开拓创新,切实把师德建设活动推向深入。
  各地和直属学校活动总结、图片请于10月15日前上报教育工会。联系人:瞿萍;联系电话:85681358;电邮:jugh@czed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常州市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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