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常州经开区建设和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司法局等部门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200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以市住建局和原市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局)、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名义颁布的301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其中的41件(见附件1)宣布为失效或废止,18件(见附件2)需修改,242件(见附件3)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布,请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
附件:(附件1-3下载)
1.失效、废止文件目录
2.需修改文件目录
3.有效文件目录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