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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国云绿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常州(国云)大数据信息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9-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9〕2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9-03-08 公开日期:2019-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国云绿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常州(国云)大数据信息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的《关于上报常州国云绿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常州(国云)大数据信息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坛发改字〔2019〕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金坛广华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报告和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达产后,综合能耗不高于65781.26吨标煤/年(当量值),176800.99吨标煤/年(等价值),单位增加值能耗不高于1.3吨标煤/万元(当量值),3.49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69吨标煤/万元(当量值),1.84吨标煤/万元(等价值),年用水量不超过199.61万吨。

三、该项目主要建设服务器机柜、大数据研发中心,提供数据中心租用服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本)》。主要耗能设备为服务器机柜、UPS系统、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等,拟采用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能源效率(PUE)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项目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该项目年能源消耗总量超过10000吨标煤,属于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2、进一步重视设备选型,选择先进的冷水机组、服务器机柜,提高变压器、空调等大功率设备能效等级。

3、进一步细化各服务器的布置、运行方案,提高UPS效率,减少能源损耗。

请你委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若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年综合能耗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核定总量15%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项目编码:2018-320482-65-03-547364)

附件: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国云绿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新建常州(国云)大数据信息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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