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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22年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971/2023-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机关事务局
生成日期:2023-01-06 公开日期:2023-0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依法、全面、及时公开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依法、全面、及时公开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结合2022工作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223;邮编:213022;电话:0519-85685811;传真:0519-856858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7条,其中,理论研究、工作调研工作动态等政务动态类信1031条,政府公开信息56。开展在线网络调查2次,推送网络直播1次,新闻通气会1次,政策简明问答图解1次,在线访谈3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以及《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1+6”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即局门户网站的主管职能处室,严格落实定人定位定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和维护,强化监督管理,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时更新维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展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传递机关事务好声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行政监察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政府网站普查相关指标要求,做好局门户网站日常更新维护整改工作,确保局门户网站健康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的专业指导下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受单位承担的机构职能所限,可对外公开的信息比较少,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政民交流互动水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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