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市经信委关于对常州市政府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审核的函》(常经信信推函〔2017〕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市信息化投资资产全过程在线管控需要,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政府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以构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规范流程体系为目的,建成集项目申报、审核、资金管理、验收等功能于一体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主要建设内容为应用软件开发。
主要包括构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规范流程体系;建立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和信息资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统一信息门户平台、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信息化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化运维管理系统、信息化政务云资源与资金核算系统、门户网站群子站建设管理与资金核算系统、统计分析系统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8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编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7-320411-65-01-32572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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