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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09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05/2021-0019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复〔2021〕46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1-06-02 公开日期:2021-06-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09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09号的答复

金万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议案”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公安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当前统筹城乡发展、服务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分工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专题办理工作方案》,分管副局长孔令驹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建议准备、调研、汇总意见、办理答复等阶段进度安排,制定交办、审核、督办“三项制度”,全环节把控、全流程监督,确保重点建议办理质量。

二是强化整体推进。对照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推动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体系考核,以考核杠杆提升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效能。建立市、区和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三级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工作情况,组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推广先进做法。通过常态督导检查,着重排查发现漏登、错登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出问题,推动整改提升。

三是强化调研沟通。加强与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门沟通协作,主动了解掌握协办部门工作动态,共同推动流动人口精准服务管理。严格按照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工作要求,加强与重点建议提出人金万新代表沟通交流,及时报告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在沟通中加深了解、形成共识,确保办理措施有力、结果满意。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围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强化信息采集。研发“微安居”自主申报系统,拓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渠道,群众自主申报新增流动人口21.24万人;升级社区警务终端,为社区民警、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发社区警务移动终端1078台,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即采即录、即查即核”,累计核查登记流动人口37.6万人、注销20.5万人。进一步推动“警网融合”。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警网”融合相结合,打通“网格化综合治理平台”与“流动人口管理系统”,累计推送11万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安全隐患至乡镇街道,组织专兼职网格员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摸底,累计排摸线索1844条。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对照“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95%以上,出租房屋排查登记率、治安责任书签订率、流动人口到期核查率三个100%”目标,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公司等部门出台《出租房(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治标准》,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累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531个。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落户方面,我市于2020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20〕39号)、《常州市非户籍人口落户实施办法》(常公局〔2020〕96号),进一步放宽市辖区准入条件及投靠范围,市辖区取消缴纳社保和申领居住证的年限设置,溧阳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吸引流动人口在常落户;就业方面,市人社局根据《常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流动人口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就医方面,明确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以参加居民医保。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范围,由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14大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学方面,市教育局为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在常共同生活子女的入学权利,明确凡符合政策的,原则上在公办学校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无法就近接收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我市对流动人口在常共同生活子女资助实行同城同待遇,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资助条件的可以申请助学金等补助政策。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服务力量保障。结合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实际情况,按照“一区一警、一警两辅”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经费全部纳入市、县(区)、乡镇(街道)财政保障,加强协管员队伍教育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发挥好协管员队伍作用。充分依托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逐步推动专职网格员配备,做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广泛发动治安积极分子、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居住安全保障。《常州市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已纳入市政府立法调研计划,公安会同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调研、起草和报审工作,结合常州实际情况制定《条例》,为推动出租房屋长治长效提供法制保障。探索对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违法主体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在现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违法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市住建局完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住房租赁信息多部门互通共享,做好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加强房屋中介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在住房租赁业务中的居间服务行为,为流动人口提供安全便捷的租赁服务。三是强化合法权益保障。人社局强化执法检查,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严格监督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条件保障、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等落实情况,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常住人口城市管理,保障其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积极推动建立与流动人口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机制,不断缩小流动人口与我市户籍人口的同城待遇差距,提高居住证含金量,变“要我办”为“我要办”,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签发人:孔令驹

经办人:潘春莺

联系电话:81993026



常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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